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校车闷死幼童案涉案老师获刑
吴俊

  广东省佛山市一不满2岁的男童被幼儿园教师疏忽大意遗留在校车内,最终因天气炎热窒息死亡。佛山三水区法院近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实习教师朱霞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校车司机陆辉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
  8月20日上午8时许,陆辉驾驶校车将教师朱霞和男童唐某等人接回幼儿园后,朱霞没有按照规定清点人数,就将孩子带入幼儿园。陆辉也没有按照规定上车检查,就将车门锁上,致使唐某被遗留在校车内。至当天中午12时许,唐某才被发现遗留在校车内,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唐某系因中暑导致死亡。